十四年来,内蒙古地区一直活跃着一支“草原上的民营筑路铁军”——鄂尔多斯市东方路桥集团。这家企业在领军人物丁新民同志带领下,不断创造着社会财富和传奇故事,受到各级党政部门和各界群众的广泛赞誉。他曾荣获“全国劳动模范”、“第三届全国诚实守信道德模范”、“中华慈善事业突出贡献人物”、“首届全国关爱员工优秀民营企业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优秀建设者”、“为四川地震灾区捐款捐物先进个人”等多项殊荣,被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列入“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
指路航标是党旗
从丁新民同志在党旗下宣誓的那一天起,四十多年来,他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党性原则,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进取精神,带领他的团队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又一次成为楷模和表率。
丁新民同志1969年在内蒙古建设兵团时期,以“别人挑一我挑二”的吃苦精神,被师、团党委树为“丁铁人”;1975年以来,他在原伊克昭盟公路总段担任环节干部,哪里落后,哪里有困难,他就主动要求去哪里。他一到任,就以为群众谋利益、办实事为突破口,在职工中广泛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带领大家创造性地完成工作任务,先后使十一个二级单位一年改变面貌,被群众称为“一年一变样书记”;他每到一个单位,第一项工作就是扎扎实实抓好党建,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引领企业发展。1999年,他在内蒙古第一个采用BOT模式引进外资创办了伊盟东信公司(东方路桥的前身),以“剃头明志”的决心,打通了鄂尔多斯煤炭外运的瓶颈,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造福了一方百姓。
多年来,丁新民认定,党建工作是利国利民的法宝,也是强企富民的法宝。1999年,丁新民组建了鄂尔多斯市第一个非公有制企业党委,已组建5个集团党委、8个党总支和54个党支部,共有党员450名,实现了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集团党委在录用新员工时,同等条件下党员优先;提拔干部时党员优先;绩效考核时,党员加分加薪;施工紧急时,党员奉献;捐款捐物时,党员带头;年终考评时,不合格党员末位淘汰,一系列党建工作措施,保证了党的宗旨和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在企业发展和员工生活中的体现。
为民谋利是使命
丁新民发挥首创精神,他提出“让无产者变为有产者”的理念,把共产党的思想理论体系和政治优势与当今世界先进的现代企业制度以及深深植根于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融会贯通,形成了“以人为本,共同富裕”为核心的企业宗旨。他围绕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特别是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独创性地开展了创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企业的理论探索和创新实践,并在全集团实施多种形式的全员持股制度,扶持员工和民工成为有产者,共享企业发展成果。几年中,集团为员工盖起了户均12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楼,使800多户员工搬进新居;给道班工人盖起住宅楼,使这些长年累月工作在荒郊野外的养路工住上了楼房。集团采取帮助贷款的方式,使450多名员工拥有了私人小汽车。2007年以来,集团又提出“人本重于资本”的分配理念,员工月工资增加了三倍。现在,跟随他创业的员工,都提前进入了小康,成为通过勤奋劳动率先富裕起来的人。
丁新民同志始终把农民工当成企业的主人和基石,将民工队伍建设作为企业的“一把手工程”来实施,使农民工实现了在政治上平等,生活上关心,经济上增收、技术上提高。2002年,他率先在民工联队成立了党支部,使245名民工流动党员过上了正常的组织生活,还在民工中发展党员20多名;丁新民先后几年带头捐款数十万元,给民工购买迷彩服和活动板房等,民工来集团打工只带洗漱用具即可。集团已连续四次召开民工联队代表大会,重奖十佳民工联队10辆越野轿车、10辆皮卡汽车、10辆摩托车、10辆农用车和数千万元的奖金奖励。2007年以来,集团每年投入民工联队建设专项帮扶资金达3000万元,民工联队由初来时只能完成年产值几十万元的“锹头队”普遍发展成了年产值上千万元、上亿元的施工队伍,有的已成为具有现代企业特色的公司,许多跟随东方路桥多年的民工真正从无产者变成了有产者,实现了企业发展、民工增收、社会增效的多赢目标。
诚信经营是本色
丁新民同志多年在基层摸爬滚打的经历,铸就了他的诚信人格、硬汉品质,作为企业法人,他始终强调“诚实守信是立企之本”。东方路桥一成立,就建立了“以质量为生命,靠质量来立足,用精品来取胜”的理念,要求所有员工都要把保质量、保声誉当作东方路桥安身立命之根本,把东方路桥的每一项工程都要建成优质工程。
丁新民同志还定下这样一条铁律:“东方路桥承建的所有道路要比国家标准高一个等级,三级路要按二级路干,二级路按一级路干,一级路按高速路干,高速路按样板路干”。 1999年,公司承建东胜区杭南路,按国家部颁标准已完全合格,可是,丁新民同志发现路面平整度不够,影响外观质量,当即决定砸烂重修,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处以重罚。
短短14年间,集团总资产就从最初的400万元增长到96亿元,增长了2000倍;企业先后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民营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非公有制企业“双强百佳党组织”、“中华慈善奖”、“全国双爱双评先进单位”、“全国就业和劳动保障先进企业”等荣誉。
兑现承诺是信誉
在这次创先争优活动中,丁新民带领东方控股集团又创造出许多新业绩,展现出不少新亮点。最大的亮点是“真抓实干,注重实效”,着力解决了员工、农民工住房、收入、发展三个热点问题,2010年、2011年员工工资年平均上涨23%,实现收入翻两番。2011年,集团为4197位民工缴纳了保险,发放伙食补贴90多万元,评选表彰“双十佳”450万元。2012年,集团再次拿出1000万元,专项补助一线低收入群体和困难员工;集团为新大学生建设100套经济实用性公租房,为新加盟企业的员工、农民工定购了住宅120套,30多名青年员工或提拔、或调整走上了企业各级管理岗位。2010年以来,集团各级党组织共公开承诺860项,已兑现835项;党员承诺2100项,已兑现2100项,兑现率分别为97%和100%。2010年以来,企业完成产值提高40%,劳动生产率提高60%,降低生产成本20%,公司员工通过创先争优活动为企业实现增效达32亿元。
回报社会是境界
丁新民同志这样诠释“东方路桥”的含义,我们修的路有两条,一条是有形的,即富国利民的物质之路;另一条是无形的,即体现东方文化和精神的思想之路。他带头身体力行,东方路桥的路修到哪里,捐资助学、扶贫济困的好事做到哪里。
企业成立之初,丁新民就设立了“东方路桥光彩事业基金会”,捐助社会公益事业3亿元。在历年来的各种捐助活动中,丁新民都创造了集团员工个人捐款之最。2008年,中组部号召向四川地震灾区缴纳特殊党费捐款时,丁新民个人缴纳100万元“特殊党费”,集团246名党员和13名员工党员共缴纳特殊党委516万元。2010年以来,集团党委积极开展“感恩奉献、回报社会”活动,共捐助社会公益事业3550多万元。
丁新民同志就是这样以崇高的党性和人格书写着人生,他用坚强的党性,诚信的做人,为民谋利的胸怀,彰显着人格的魅力,展示着榜样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