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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部长接待日”制度(试行)
【来源】中共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7日
 
    为进一步拓宽与全市党员、干部、人才的沟通联系渠道,了解、掌握我市基层组织建设、干部工作、人才工作等方面的新情况,及时处理来信来访事宜,不断提高组织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时间地点

  时间:部长接待日”为每周三(09:00-12:00;14:00-17:30),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上级重要会议活动则顺延(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地点:市党政楼A座六楼620会议室(A7会议室休息等候)。

    二、接待领导

    市委组织部部长、各位副部长每人每月接待不少于1天。部办公室根据部领导工作实际统筹安排,于每周四17:30前在鄂尔多斯干部教育培训微信平台、365bet亚洲投注“部长接待日”专栏和组织部机关公告栏中告知下周负责接待的部领导、下下周负责接待的部领导及其分管工作。部办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负责谈话记录。

    三、预约方式

  接待对象提前预约,于每周一12:00前将预约信息(包括本人姓名、单位及职务、手机号码、预约事由等)报部办公室(电话:8588610,传真:8588607,邮箱:swzzbbgs0477@163.com),部办公室统一汇总登记,综合考虑预约时间的先后顺序、预约事由的轻重缓急、接待领导工作分工等因素,统筹安排接待对象并报本周接待部领导审定,于每周二12:00前通知本周接待对象及准确时间。未预约成功者顺延,无需重新预约,待部办公室通知即可。

    四、谈话内容

    重点听取接待对象对组织工作思路、工作措施、工作成效等情况的意见建议和有关问题反映;听取接待对象对市管干部执行干部任免工作相关规定情况、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情况的反映;听取接待对象本人的想法诉求等。

    五、意见办理

  接待对象提出的意见建议和问题诉求,情况清楚、符合政策规定的,可当场予以解释答复;对情况比较复杂的,需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的,机要人员要认真填写《部长接待日记录单》,并转有关处室或提交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形成书面材料,每个月安排一次部办会集中听取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反馈接待对象。

  六、其他要求

  1.“部长接待日”,负责接待的部领导和关人员要在接待室值班,无故不得擅自离岗。

  2.要耐心听取来访人员的意见、诉求,认真做好记录,有理有据地做好政策规定的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

  3.严守保密纪律,注意保护来访者的个人隐私和涉密内容。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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