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自治区党委
组织部《关于开展2012年度产业创新创业
人才团队、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
基地、“草原英才”申报
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旗区党委组织部,康巴什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市直各部门,鄂尔多斯职业学院组织人事部,内大鄂尔多斯学院组织人事处,各市管开发(园)区,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2年度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草原英才”申报工作的通知》(内组通字〔2012〕4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并按照通知中的申报要求于11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联系电话:8588622
电子邮箱:ezzbrck@163com
联系人:贾巴特尔牛海亮
中共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
2012年11月2日
关于开展2012年度产业创新创业
人才团队、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草原英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内组通字〔2012〕48号
各盟市委组织部,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及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自治区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12年人才工作要点》和十大“百人计划”实施方案总体安排,自治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将于近期组织开展2012年度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草原英才”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申报条件
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建设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服务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为目标,坚持重大项目、技术、资本与人才智力紧密结合。团队依托我区优势企事业单位某一特定研发项目或科技成果设立(已经通过立项或评审),一般由1名团队带头人和若干核心成员组成。核心成员不能同时受聘两个以上申报团队。根据项目大小、科技含量、预期贡献等,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团队设立期限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不超过5年。
1.产业创新人才团队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团队拥有对我区产业转型升级起关键作用的省部级以上重大科技专项或其他高新技术类、特色产业类项目,具备突破关键共性技术问题的持续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在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竞争优势。
(2)团队产学研结合紧密,具备实现成果产业化的条件。参与单位一般应涵盖产、学、研领域,申报单位具备组建柔性研究机构或进行国内外联合研发的条件。
(3)申报单位研发经费充足,能够为创新人才团队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4)团队带头人应是在我区科研、教学第一线工作的全职人员,一般应具有正高级职称;近五年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研发能力和工作成果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够指导、培养高水平创新人才团队;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5)团队应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研究集体,一般不少于10人,其中核心成员不少于5人,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以及合理的专业机构、年龄结构和职责分工,合作氛围好。团队中,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人员要占30%以上,至少10%的人员有国外留学或访学经历,至少20%的人员要来自企业。
2.产业创业人才团队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团队自主拥有或依托国内外领先的科技成果,且该成果具有较大市场潜力并可产业化,能够带动当地形成规模较大的主导产业或形成新的产业集群。
(2)团队产学研结合紧密,申报单位具备一定的科研基础和能力,按照企业为主体、高校和科研院所为技术依托的原则,能够组建研发机构或参与国内外联合研发。
(3)团队所创办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必须在我区注册满一年,具备实现成果产业化的能力和条件,且已进入产品中试阶段或产业化初期。
(4)团队带头人应是所创办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具有较强的科研或管理能力,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5)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
(二)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是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留学归国人员创业园等各类园区,或是在内蒙古自治区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国有(民营)大中型企业等。
2.各类园区确立了符合本地区实际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向,有条件在较短时间内形成具备一定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在当地经济发展中地位突出,综合实力较强。科研院所、国有(民营)大中型企业所确定的科研或产业领域紧紧围绕自治区重点产业领域和产业布局,有条件在较短时间内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在国际、国内具有竞争力的成果。
3.申报单位建立人才开发专项资金,有专职工作人员及工作经费,出台特殊优惠的创业政策,能够提供融资服务。
4.申报单位引才育才成效较为显著,有明确的人才基地建设目标和完善的建设规划,有条件在3年内引进或培养10名以上符合“草原英才”工程人选条件的高层次人才。
5.申报单位建立了高效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专设服务机构、服务窗口、服务人员,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支持和服务。
6.申报单位一般应有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产学研合作体系,自主创新和转化能力较强。
(三)“草原英才”申报条件
2012年度“草原英才”从自治区十大“百人计划”的各类人才中遴选。具体申报条件详见《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若干政策规定(试行)》(厅发〔2011〕64号)。
二、申报程序
(一)填写申报书
1.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符合条件的团队、基地和高层次人才,按照“填表说明”的相关要求填写申报书。创新人才团队填写《内蒙古自治区产业创新人才团队申报书》(附件1),创业人才团队填写《内蒙古自治区产业创业人才团队申报书》(附件2),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填写《内蒙古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申报书》(附件3),高层次人才填写《“草原英才”工程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书》(附件4)。
2.已评为2010年度、2011年度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草原英才”人选的不再申报。
(二)上报申报材料
1.符合条件的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和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通过项目主要承担单位提出申请,自愿申报。自治区直属企事业单位将申报材料上报自治区主管厅局;其他企事业单位将申报材料上报所在地盟市委组织部。自治区各主管厅局或所在盟市委组织部组织专家,对所申报的团队、基地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真实、完整。审核后按照样表格式填写《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汇总表》(附件5)推荐上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2.“草原英才”的申报工作由承担十大“百人计划”的各部门负责。十大“百人计划”分别为,百名宣传文化领军人才(宣传部)、百名院士柔性引进(人社厅)、百名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科技厅)、百名教育领域领军人才(教育厅)、百名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卫生厅)、百名农村牧区高层次实用人才(农牧业厅)、百名金融高端人才(金融办)、百名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国资委、国土厅、交通厅、经信委)、百名旅游人才(旅游局)。
各盟市委组织部和未承担十大“百人计划”的部门对申报“草原英才”人选材料审核汇总,填写《2012年度“草原英才”工程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汇总表》(附件6、7)后,按归口原则对应上报十大“百人计划”牵头部门。各“百人计划”牵头部门对归口上报的材料及本部门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统一汇总后,填写附件6、7,并上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三、评审和奖励
自治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将会同有关厅局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的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和高层次人才进行评审。对入选的团队、基地和“草原英才”,采取“以奖代投”方式,用“草原英才”工程专项资金给予奖励性补贴。
四、相关事宜及要求
各地、各部门接到通知后,抓紧部署申报工作并将通知转发到用人单位。
各盟市委组织部、承担十大“百人计划”部门及有关厅局将材料汇总后,于12月5日前将纸质材料(申报书一式三份,附件材料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和电子文档(必须是光盘,不接收U盘等存储的电子文档)上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
本通知中所涉及到的材料电子文本,请登陆北疆先锋网(http://wwwnmgdjgovcn/bjsy/)“人才工作”专栏或内蒙古人才网(http://wwwnmgrccom/)“内蒙古千人计划草原英才服务窗口”专栏下载。此外,《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若干政策规定(试行)》(厅发〔2011〕64号)可以在上面两个网址查阅。
联系电话:0471-4812126、4812114
传真:0471—4812114
联系人:张得伟王彦军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产业创新人才团队申 报 书
2内蒙古自治区产业创业人才团队申 报 书
3内蒙古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申报书
4“草原英才”工程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书
5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汇总表
62012年度“草原英才”工程培养高层次人才汇总表
72012年度“草原英才”工程引进高层次人才汇总表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2012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