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杭锦旗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全旗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意见》,通过“三规范一检查”,不断提升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
规范党费收缴。一是规范党费交纳管理。各基层党组织核定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和标准,督促党员主动按月足额交纳党费。二是加强党费收缴监管。推行党员交纳党费登记上报制度,各基层党组织上缴党费的同时,将党费交纳登记名册逐级上报有发展党员审批权限的党委进行审查备案。下拨与上缴的党费不能冲销。按规定发放《党费证》并规范使用。三是规范党费收缴时间。上缴时间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进行,每次缴纳应缴党费的50%。各苏木镇党委、旗直机关工委、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委、园区党工委上缴党费同时时,以文件形式上报《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党费收支、结存情况表》和《党费工作有关情况统计表》。
规范党费使用。一是严格遵循使用原则。党费的使用严格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同时,注意向农村牧区、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二是严格规范使用范围。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使用范围主要包括培训党员,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等五项,不能随意扩大范围。三是严格遵守审批制度。明确党费使用和下拨的审批权限,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党费使用和下拨严格履行审批手续。请求下拨党费的申请,应当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
规范党费管理。一是设立党费专用账户。党费由党委组织部门代党委统一管理,以党委组织部门的名义单独设立银行账户,存入建设银行。二是规范党费财务制度。坚持党费管理会计、出纳分设制度,各司其责、相互牵制。严格参照财政部制定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做好党费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管理,规范党费会计资料。三是配强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各级党组织选派思想政治素质好、党性强、作风正,有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坚持原则并具备一定财务知识的同志从事党费管理工作,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四是严格执行党费报告制度。党的基层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应当在党员大会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旗委组织部每年向旗委和市委组织部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同时向下级党组织通报。党支部每年向党员公布收缴情况。
强化监督检查。旗委组织部每年对各级党组织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各苏木镇党委、旗直机关工委、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园区党工委每半年对下级党组织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未按规定上缴党费、账目混乱的党组织,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责任人;对违反党费使用和管理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各级基层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党费收缴和使用的自查,确保党费收缴规范合理,党费使用安全高效。(高 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