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编办党支部切实加强机关党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全力打造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和廉洁型党组织,党建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发展轨道,为推进机构编制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推进思想理论武装,打造学习型党组织。通过健全完善学习制度、开展专题研讨、开设网络课堂等多种学习方式,认真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的学习贯彻,纵深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加机关工委举办的各类学习培训和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的思想境界和党建业务水平,着力提升党员干部的先锋意识。
二是推进示范化建设,打造创新型党组织。紧密结合党支部和全旗机构编制工作实际情况,针对机构编制工作的业务特性、工作性质和服务对象等特点,把机关党建和机构编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精编通政,服务发展”为品牌主题,开展品牌化创建。通过开展品牌化创建,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各项工作规范化水平,树立党的一切工作都要延伸到支部的工作导向,把从严教育管理党员落实到支部,把群众工作落实到支部,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落实到支部,从而实现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更好地服务于全旗经济社会各项工作。
三是强化机关作风建设,打造服务型党组织。结合政务改革、简政放权、便民服务,大力实施“活力党建”,组织党员干部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为群众办好事做好事解难事。持续深入开展“3+1”互助共建和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通过组织联结、资源共享、结对帮扶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开展精准扶贫、科技培训,把服务触角延伸到群众家门口,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形成精准发力、各方出力、共同给力的党建富民格局。
四是强化反腐倡廉,打造廉洁型党组织。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突出主责主业,强化支部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通过层层分解责任、传导压力、形成合力,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加强对各股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和完善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各项党风廉政规制制度,教育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真正做到遵纪守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