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管党员、管干部、管人才之家,在任用选拔干部上,组织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坚持原则,敢于负责,坚持人选标准,严格履行程序,抓牢“三个从严”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选拔任用干部从严。坚持从严治党,关键在从严治吏,就是要严格选拔任用,把防止带病提拔作为干部工作的聚焦点和攻坚点,要把好选人用人的入口关,组织部门在选人用人上要求更加严格,树立“以科学发展定班子、凭德才实绩用干部”的用人导向,坚持看人品、看能力、看实绩、看民意“四看”标准,选配一支善于推进科学发展的好班子,选拔一批乐于干事创业的好干部,同时要强化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在选拔任用和考察识别干部的责任,完善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倒查机制。
干部监督管理从严。坚持从严治吏,就是要严格管理约束,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要严格监督问责,抓好选人用人突出问题重点整治,使专项整治成为干部监督工作的一种常态。组织部门肩负着从严管理干部的职责,要抓早抓小抓苗头抓预防,综合运用信访举报、督促检查、考察考核、经济责任审计等方面情况,通过谈心谈话、函询诫勉等方式,加强和改进日常管理监督,在监督管理机制上不断创新,推进从严监督管理干部常态化。
干部作风建设从严。从严治党,就是要从严抓干部的作风建设,从严治党新常态要求地方党委组织部门把作风建设融入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之中,使作风建设与推进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同步深化,坚持抓常,经常抓、见常态,始终抓住不放,融入日常工作,紧紧握在手上;坚持抓细,深入抓、见实招,从细节处着手,从小事入手,着力解决问题;坚持抓长,持久抓、见长效,扭住作风问题不放,持之以恒、久久为功,营造干部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郝政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