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自觉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对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作出的重要指示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召开的重要会议,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2016年以来,市委常委会研究生态环保工作21次,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研究生态环保工作12次。特别是今年以来,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先后召开动员会、推进会、调度会10次,市委市政府坚持每月一调度、牵头部门半月一调度、旗区每周一调度。
市、旗区两级均成立了由党委主要领导任主任的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制定出台《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围绕强化责任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坚持逢会必讲生态环保,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推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多次作出批示,亲力亲为推动环保整改工作落实。
我市始终把环保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和重大发展问题对待。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内蒙古自治区开展“回头看”工作动员会召开后,我市高度重视,立即部署, 6月7日,市委召开常委会会议和全市“三大攻坚战”暨安全生产工作调度会迅速传达学习并部署落实中央有关精神。6月11日至13日,市委书记牛俊雁同志深入鄂托克旗、准格尔旗,轻车简从、直奔基层,走进园区、企业和厂矿现场蹲点调研督办环保问题整改工作,并召开现场会落实整改措施,以实际行动带头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力推动污染防治攻坚任务落实落地。